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英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9 月 24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6 年 04 月 01 日
一百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修正之第 76 條條文,自一百十六年四月一日起
實施。
主題分類: 基本法規
第 35 條
證券商有解散,或被撤銷許可登記,或終止使用市場契約,或因其他原因
喪失其營業之權利者,本公司即將其對本公司之債權、債務相互抵銷,抵
銷後如有餘額發還之,如有不足追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