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英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修正第 92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 實施。
證券商辦理或代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 辦法、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操作辦法或證券 金融事業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