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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債券買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he Trading of Foreign Bonds

修正日期: 民國 97 年 09 月 03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其他有價證券
第 18 條
外國債券買賣一律為除息交易。
利息之計算,應以本期起息之日算至交割日止,以計首不計尾方式按實際
天數計算。
前項計息之規定,於委託人向證券商辦理交割日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
力事由順延時,順延期間依前項規定計息。
前二項之委託人向證券商辦理交割日為外國債券買賣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
上午十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