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
第 13 條
本會會員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改派會員代表,原派之會員代表,於新會員代
表派定後,喪失其代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