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本會會員因解散、廢業、受撤銷營業許可或永久停業處分,經查明屬實者 ,得經理事會通過後,予以退會,並報請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 查。如有變更地址或負責人時,須以書面通知本會;未通知時,本會得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逕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