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未定
第 43 條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中華民國人民犯前二條之罪者,亦適用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