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英
Corporate Governance Best-Practice Principles for Securities Firms
證券商董事會應妥善安排股東會議題及程序,訂定股東提名董事、監察人 及股東會提案之原則及作業流程,並對股東依法提出之議案為妥適處理; 股東會開會應安排便利之開會地點、預留充足之時間及派任適足適任人員 辦理報到程序,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 證明文件;並應就各議題之進行酌予合理之討論時間,及給予股東適當之 發言機會。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董事親 自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