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Directions for Public Companies Conducting Private Placements of Securit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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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開發行公司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證券交易法(以下稱本法)第四十
    三條之六有價證券之私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