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操作辦法 英
Operating Rules for Securities Business Money Lending by Securities Firms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得向客戶收取借貸款項之利息及手續費, 其利率與費率由證券商自行訂定。另利率應以年率為準,並於營業場所揭 示。 前項利率及費率經調整時,證券商已融通尚未結清部分,應自調整之日起 ,按調整後之利率及費率計算收付。 第二項之利息,按證券商融通之日起至清償前一日之日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