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管理辦法 

Taipei Exchange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onduct of Equity Crowdfunding by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0 日
第 15-1 條
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僅得向天使投資人推介於其募資平台
辦理股權募資之公司。
證券商對特定客戶辦理推介認購第一項公司股票,應充分知悉並評估客戶
之投資知識、投資經驗、財務狀況及承受投資風險程度。
證券商推介認購第一項公司股票前,應指派負責解說之業務人員向客戶說
明推介認購第一項公司股票可能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