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發行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Taipei Exchange Rule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Published in Prospectuses for Applications for Security Token Offerings for Over-the-Counter Trading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1 月 20 日
第 4 條
公開說明書之封裏,應依序記載下列與本次發行有關事項: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包括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
    轉增資、合併增資及其他來源之金額與各占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二、證券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四、資訊技術專家姓名、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五、財務專家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六、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七、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八、公司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