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案件作業程序
本作業程序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本作業程序之 附表經本公司總經理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