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Securities Finance Enterprises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12 日
第 8 條
證券金融事業受理委託人開立信用帳戶,以一委託人開立一信用帳戶為限
;委託人僅得於同一代理融資融券業務之證券商處,開立一信用帳戶。
證券金融事業受理委託人開立信用帳戶,應依規定開戶條件辦理徵信。
前項開戶條件,由證券金融事業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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