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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est Practice Principles for TWSE/TPEx 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3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26 條
上市上櫃公司宜評估採購行為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之影響,並與
其供應商合作,共同致力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上市上櫃公司宜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
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於商業往來之前,宜評估其供應商是否
有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避免與企業之社會責任政策牴觸者進行交易。
上市上櫃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簽訂契約時,其內容宜包含遵守雙方之企業
社會責任政策,及供應商如涉及違反政策,且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
會造成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