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說明書之封面,應依序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及印鑑。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製目的係為發行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以下簡稱虛
擬通貨),本次發行虛擬通貨之名稱、種類(分潤型或債務型)、數
量、發行價格、募資金額(若有募資下限者,應特別敘明)、發行條
件及買回機制;其發行條件及買回機制,得註明參閱本文之頁次。
三、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並註明參閱本
文之頁次。
四、本次發行之虛擬通貨如使用區塊鏈,公司應說明其使用之底層技術。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一)支付予證券商之費用。
(二)其他費用,包括會計師、資訊技術專家、財務專家及律師等其他費
用,但無需逐項敘明。
六、以顯著方式記載下列文字:
(一)本條第二款及第三款內容。
(二)本虛擬通貨之發行,係經主管機關豁免申報生效,且虛擬通貨及區
塊鏈技術之發展及運用尚屬創新期,投資虛擬通貨相對風險較高且
未保證能獲利,投資人於投資前應特別注意且詳細閱讀本公開說明
書內容,謹慎作投資決定,並應注意風險事項;另應註明參閱本文
之頁次。
(三)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公司及其負責
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四)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包括證券商交易平台之網址及公司揭露
公開說明書相關資料之網址。
(五)銷售對象之限制。
七、編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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