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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發行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Taipei Exchange Rule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Published in Prospectuses for Applications for Security Token Offerings for Over-the-Counter Trading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1 月 20 日
第 5 條
公開說明書之封底應加蓋公司印鑑並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會計師、資訊技術專家、財務專家、律師及其他專家應於公開說明書就其
所負責之部分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