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86)台財證(二)字第 025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04 月 17 日
相關法條: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8、16、19 條 (084.05.02)
  • 要  旨: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八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之補
    充規定
    

    主    旨:檢送證券商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適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第八條第三款第四目、第四款、第十一款、第十三款、第十六條及第
              十九條之補充規定 (如附件) ,請  查照並即轉知所屬會員遵照辦理。

    資料來源:
    證券暨期貨管理 第 15 卷 5 期 85-87 頁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7 年 4  月 4  日
      (87)台財證(二)字第 00893  號函,不再援引適用。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1  年 3  月 28 日公告,
      於民國 111  年 10 月 3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