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上二字第 104170026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16 日
相關函釋:
  • 臺證上二字第 1031703345 號
  • 臺證上二字第 1051701091 號
  • 要  旨:
    修正「外國發行人增資新股上市申報書」,並自 104  年 1  月 16 日起
    實施                                                            

    主    旨:檢送本公司修正後之「外國發行人增資新股上市申報書」如附件,並自即
              日起實施,請  查照。
    正    本:各第一上市公司、各證券承銷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博仲
              法律事務所、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
              件)
    相關圖表:
  • 外國發行人增資新股上市申報書.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 7  月 3
      日臺證上二字第 1031703345 號函,修正。
    2.本筆資料,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 3  月 23
      日臺證上二字第1051701091  號函,修正「外國發行人增資新股上市申
      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