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修正條文第 33 條新增歐元等五種外幣得為 本公司借券系統定價、競價交易之適格擔保品,訂自本(104 )年 3 月 30 日起正式實施,相關作業如說明二,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 明: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 年 12 月 11 日金管證交字第 10300 48846 號函暨本公司 103 年 12 月 16 日臺證交字第 1030025983 號函辦理。 二、本公司借券系統定價、競價交易可接受之外幣擔保品除原有美元外, 新增歐元、日幣、英鎊、澳幣及港幣等五種外幣,借券人提供不同幣 別之外幣擔保品其作業方式維持與現行美元作業方式一致,茲說明如 后: (一)外幣匯款方式:採行虛擬帳號進行匯款作業,借券人應利用開戶時 系統自動賦予之 0291 虛擬帳號將外幣匯入本公司指定銀行帳戶, 俾供本公司辨別匯款人之借券帳戶並依幣別記錄匯入金額,該 029 1 虛擬帳號可供新臺幣、美元及新增外幣共用。外幣擔保品以元為 單位,每筆匯入金額不足該幣別 1 元部分本公司不予退還。 (二)本公司外幣受款帳戶:借券人得自本公司以下銀行帳戶擇一辦理外 幣匯款。受款帳戶資料說明如下: 1.國泰世華銀行: (1)SWIFT CODE(銀行代號):UWCBTWTP (2)收款銀行名稱:CATHAY UNITED BANK (3)帳號:0291 虛擬帳號(即 0291xxxxxxx,共 11 位) (4)戶名:TAIWAN STOCK EXCHANGE 2.花旗(台灣)銀行: (1)SWIFT CODE(銀行代號):CITITWTX (2)收款銀行名稱: CITIBANK TAIWAN LIMITED (3)帳號:777+0291 虛擬帳號(即7770291xxxxxxx,共 14 位) (4)戶名:TAIWAN STOCK EXCHANGE (三)外幣抵繳價值計算: 1.盤中抵繳價值:借券人於借券系統營業時間內提供外幣為擔保品 ,或領回超過原始擔保比率部分之外幣擔保品,其抵繳價值=外 幣金額×該外幣前一營業日收盤之買進匯率(新臺幣元以下捨去 )。 2.收盤後洗價:於每日借券系統營業時間終了洗價時,外幣之抵繳 價值=外幣金額×該外幣當日下午 3 時之買進匯率(新臺幣元 以下捨去)。 3.以上外幣匯率洽由國泰世華銀行提供,借券人可經由證券商至本 公司借券系統查詢,或逕至該行網站查詢。 (四)外幣領回及匯還: 1.借券人提供之外幣擔保品限以原幣別申請領回,不得要求兌換為 新臺幣。 2.借券人申請領回外幣擔保品,應依幣別各指定一組受款銀行帳戶 ,洽請其保管銀行提供該帳戶明細資料,經由證券商於本公司借 券系統輸入(含 SWIFT CODE 、帳號、戶名、國別等匯款必要欄 位)並函報本公司,俾供本公司匯還各該外幣。 3.鑒於不同幣別截止清算時間不同, 將連帶導致不同解款及入帳時 程(借券人匯入及本公司匯還均同),應請借券人注意。 (五)外幣擔保品利息:本公司應支付借券人提供之外幣擔保品利息,並 依規定扣取稅款;其利息依本公司往來銀行之各該外幣活期存款利 率計算,並四捨五入至元,借券人可經由證券商至本公司借券系統 查詢當日各該外幣利率。 三、修正條文詳細內容可至本公司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twse. com.tw/ch/products/SBL/SBL_law.php。(本公司首頁>產品與服務 >有價證券借貸>法規、公告、函令,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逕洽本 公司交易部,聯絡人:陳玉卿、林崇英、賴冠宇、陳豐思,電話:02 -8101-3736、8101-3408、8101-3711、8101-3732 )。 四、本公司 99 年 7 月 8 日臺證結字第 0990301163 號公告自 104 年 3 月 30 日停止適用。 正 本:各證券商、各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各保管機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 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 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 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資金運用處、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管理委員會、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 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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