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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違背交割義務專案檢查與處理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he Targeted Examination and Handling of Defaults on Settlement Obligations by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07 月 05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第 5 條
證券商違背交割義務,本公司除依營業細則第一四二條規定暫停其買賣外
,應進行專案檢查,查明下列事項:
一  違背交割義務之原因。
二  證券商財務狀況。
三  證券商與客戶交割情形。
四  負責人及受僱人員有無違反法令。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