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0 19:06
條文內容
名 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未定
第 4 條
受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於本法適用 範圍內,視同委託機關。
相關函釋:
金管銀合字第 11102741631 號
台融局(一)字第 8773991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