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參考範例 

Sample Template for XXX Co., Ltd. Rules of Procedure for Shareholders Meeting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17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17 條
(會場秩序之維護)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
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
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