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專家出具意見書實務指引 

Expert Opinion Issuance Guidelin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24 日
第 11 條
專家依委任內容採下列方式作為出具意見書之基礎:
一、自行估算受評標的價值。
二、採用其他專家報告或委任人自行評價報告。
三、複核委任人評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