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英
Operating Rules for Securities Firms Handling Margin Purchases and Short Sales of Securities
證券商應與委託人簽訂融資融券契約並開立信用帳戶,始得受託辦理有價 證券買賣融資融券。 證券商受理委託人開立信用帳戶,以每人一戶為限。 證券商受理全權委託保管機構代理委託人開立信用帳戶,委託人不得在同 一證券商分別開立本人與全權委託投資帳戶之信用帳戶。 第一項融資融券契約由證券交易所會同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 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