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專案檢查與輔導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argeted Examinations of and Guidance to Securities Firms
本公司依本辦法所為之專案檢查與輔導及其他處置,不得視為承受證券商 對其委託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債務或其他義務。證券商及其負責人或受 僱人於本公司為專案檢查輔導時,就其職務上之一切行為仍應自行負責, 不得藉此規避卸責。 證券商應將前二項規定詳為告知委託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有任何足 致誤解之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