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就證券承銷商所提出評估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缺失處理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egulations for Handling Deficiencies in Evaluation Reports or Other Related Information Submitted by a Securities Underwriter
主辦證券承銷商接受第一上市公司、創新板上市公司或創新板第一上市公 司委任協助遵循中華民國證券相關法令、本公司章則暨公告事項及上市契 約,於其委任契約存續期間有違反本公司上市審查準則、上市後管理作業 辦法、注意事項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者,本公司得視其情節輕重,處記缺 點三至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