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近期修訂
法令規章
主題分類
綜合查詢
首頁
申請書表
English
RSS
詞彙查詢
操作手冊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所有條文
編 章 節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附屬法規
修正條文
歷史沿革
English
第 44 條
股東以債權抵作股本,而其債權到期不得受清償者,應由該股東補繳;如 公司因之受有損害,並應負賠償之責。
相關函釋:
(74)台財證(一)字第 01348 號
(74)台財證(一)字第 0106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