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網路安全防護參考指引
(網路傳輸與連線安全管理) 一、組織在不影響營運狀況下應使用較安全的加密連線提供內/外服務。 二、組織如使用網路專線與合作第三方機構網路連線,應架設防火牆,關 閉非約定之埠號以確保組織內部網域安全。 三、證券期貨業者如提供網際網路下單服務,畫面應採加密方式處理。 四、如有國際傳輸機敏資料時,組織應建立加密傳輸機制,當涉及客戶資 訊,傳輸前應取得當事人授權且不違反主管機關對國際傳輸之限制, 並留存完整稽核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