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3 月 20 日
第 20 條
證券商應依據法令規定、內部控制制度及業務需求,訂定資訊安全政策,
據以評估風險並建立各項資訊安全管理機制,以確保交易之安全措施有效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