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管理辦法
1.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七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 債字第 11400678421 號公告訂定全文 42 條;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三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 140141825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