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有關「證券商內部人員在所屬證券商開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補 充事項說明二第 (三) 項「證券商內部人員開戶帳號依序自「九八○○○ 一」 (不含檢查碼) 開始編列」乙節,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上開補充事項前經 主管機關准予備查,並經本公司於八十一年五月 十九日以台證 (81) 交字第○九九八七號函公告實施。 二、請依下列表列原則編列內部人員開戶帳號: ┌──────┬──────────┬──────────┐ │ │投資人開戶帳號為六位│投資人開戶帳號為五位│ │ │數之證券商 │數之證券商 │ ├──────┼──────────┼──────────┤ │內部人員開戶│依序自 980000 至 │依序自 98000 至 │ │帳號 │989999 │98999 │ │ │ (不含檢查碼) │ (不含檢查碼) │ └──────┴──────────┴──────────┘ 三、不論投資人開戶帳號為五位或六位數之證券商 98000 至 98999 及 980000 至 989999 兩區間之帳號均僅能為內部人員開戶帳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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