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申請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應具備條件之淨值,自即日起調整 為新台幣二億元
主 旨:證券商申請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應具備條件之淨值,自即日起調整 為新台幣二億元,請 查照。說 明:依據「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辦 理。
證券管理 第 13 卷 11 期 103 頁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1 年 3 月 28 日公告, 於民國 111 年 10 月 3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