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 (九十) 年六月二十七日起,上櫃股票買賣之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由 十二成調整為十五成 (百分之一百五十)
主 旨:為針對當前證券市場需要,自本 (九十) 年六月二十七日起,上櫃股票買 賣之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由十二成調整為十五成 (百分之一百五十) ,請 查照。依 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年六月二十六日新聞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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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4 月 14 日公告, 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