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六條修正條文及「上市公司應辦事項一覽 表」所定上市公司應行申報事項中有關召開股東常會及臨時股東會前之洽 辦公告調整為停止股票過戶開始日期前至少十二個營業日如附件,自公告 日起實施。 說 明:案經報奉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一月二日 (九○) 台財 證 (三) 字第一七五○○五號准予備查在案。
附件 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六條修正條文 第四六條 上市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 更時,應在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本公司規定期限, 將其事由、期日及其發放股息、紅利之金額或權利分配之內容 ,函知本公司,並在本公司所在地日報公告之。但情況特殊經 函知原因者,得僅先將其股東會召開事由、期日向本公司申報 ,並應於股東會開會日至少四十日前就其發放股息、紅利之金 額或權利分配之內容補行函知本公司,並在本公司所在地日報 公告之。 本公司依據前項函知事項在市場為除息、除權交易之公告,倘 函知事項事後變動或未依公司規定期限函告而致發生交易之糾 紛及買賣一方受有損失者,均應由該上市公司負其全責。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因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第九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事務,而訂有受益人名簿記載之變 更期間或收益發放基準日時,準用前二項之規定。 外國發行人暨其代理機構因其發行之股票或債券,或外國發行 人暨其存託機構因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之外國有價證券,依所 屬國法令規定分派股息、債息、紅利或其他利益,而訂有停止 股票、存託憑證或外國債券持有人名簿記載之停止變更期間時 時,準用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規定。 說明:為配合新修正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爰修正本條 第一項規定,上市公司情況特殊經報本公司同意者得先 將其股東會召開事由、期日向本公司申報,但應於股東 會開會日期至少四十日前就其發放股息、紅利之金額或 權利分配之內容予以補充公告。
附件 二:上市公司應辦業務事項一覽表 壹 股票上市公司 一 定期辦理事項: 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部 91 年 1 月印製 ┌──────┬───────┬──────────┬─────────┐ │ 有關事項 │申請 (報) 時間│申請 (報) 須檢送資料│ 法 令 依 據 │ ├──────┼───────┼──────────┼─────────┤ │ (一) 召開股│預定停止股票過│1 召開股東會公告申報│1 公司法第 165、 │ │ 東常會│戶開始日期前至│ 書 (詳附件一) 。 │ 172 及 173 條。│ │ 前洽辦│少十二日,並於│2 董事會議事錄二份。│2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 公告。│ ---- │3 召集股東常會之公告│ 46、47 條。 │ │ │申報後二日內輸│ 紙二份。 │3 79.1.19 台證 (79│ │ │入股市觀測站 │4 如擬以資本公積及盈│ ) 上字第 0704 號│ │ │ │ 餘公積撥充資本,須│ 函。 │ │ │ │ 另檢附”資本公積及│4 79.2.13 (79) 台│ │ │ │ 盈餘公積撥充資本金│ 財證 (一) 第 │ │ │ │ 額計算明細表”二份│ 00233 號。 │ │ │ │ 。 │5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 │ │5 有公司法第 173 條│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 │ │ 第四項情事者,須檢│ 。 │ │ │ │ 附地方主管機關許可│6 85.12.19 台證 (│ │ │ │ 文件影本二份。 │ 85) 上字第 │ │ │ │6 上市公司資料記錄表│ 27191 號函。 │ │ │ │ 一份 (詳如附件二) │7 86.2.28 台證 (86│ │ │ │ 。 │ ) 上字第 04317 │ │ │ │7 其他應檢送之附件二│ 號函。 │ │ │ │ 份。 │8 87.8.28 台證 (87│ │ │ │8 需網際網路申報。 │ ) 上字第 27054 │ │ │ │ │ 號函。 │ │ │ │ │9 87.8.19 台證 (89│ │ │ │ │ ) 上字第 023743 │ │ │ │ │ 號函。 │ │ │ │ │10 91.1.4 台證 (│ │ │ │ │ 91) 上字第 │ │ │ │ │ 000092 號函。│ ├──────┼───────┼──────────┼─────────┤ │ (二) 股東常│會議後十五日內│1 股東會議事錄二份送│1 公司法第 183 條│ │ 會會議│ │ 上市部。 │ 。 │ │ 後檢送│ │2 年報二份。 │2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 會議資│ │3 股權分散表二份,另│ 47 條。 │ │ 料 │ │ 上網於「上市公司股│3 72.12.21 (72) 台│ │ │ │ 權分散表申報系統」│ 財證 (四) 第 │ │ │ │ 申報股權分散情形。│ 2801 號函。 │ │ │ │4 改選董監事者,須檢│4 73.9.24 (73) 台│ │ │ │ 送選任董事、監察人│ 財證 (一) 第 │ │ │ │ 狀況表二份。 │ 2708 號函。 │ │ │ │5 持股千分之五,且 │5 75.3.08 (75) 台│ │ │ │ 50 萬股以上股東名│ 財證 (二) 第 │ │ │ │ 冊二份。 │ 00248 號函。 │ │ │ │6 資本來源及個人投資│6 80.2.12 (80) 台│ │ │ │ 金額分析表一份 │ 財證 (一) 第 │ │ │ │ │ 00326 號函。 │ │ │ │ │7 86.3.31 台證 (86│ │ │ │ │ ) 上字第 07075 │ │ │ │ │ 號函。 │ │ │ │ │8 89.6.3 台證 (89│ │ │ │ │ ) 上字第 101459 │ │ │ │ │ 號函。 │ ├──────┼───────┼──────────┼─────────┤ │ (三) 申報每│次月十日前 (航│1 簡便行文表及公告報│1 證券交易法第 36 │ │ 月營運│運業得延至月底│ 紙一份 (剪貼於簡便│ 條Ⅰ、Ⅱ、Ⅲ。 │ │ 情形 (│前;金融業設有│ 行文表) 。 │2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 │ 含每月│外國分行者,得│2 另將揭露於股市觀測│ 則第 5 條。 │ │ 開立發│延至每月十五日│ 站之「背書保證與資│3 77.8.10 (77) 台│ │ 票金額│前,公司如有特│ 金貸放餘額資訊」、│ 財證 (一) 第 │ │ 、營業│殊情形者,得專│ 「各項產品業務營收│ 08842 號函。 │ │ 收入金│案報證管會核准│ 統計表」、「開立發│4 77.2.26 (77) 台│ │ 額、背│延期) │ 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財證 (一) 第 │ │ 書保證│ │ 及「衍生性商品交易│ 00175 號函。 │ │ 金額、│ │ 資訊」書面列印,併│5 84.1.16 (84) 台│ │ 資金貸│ │ 同報紙公告資料向主│ 財證 (六) 第 │ │ 放金額│ │ 管機關申報。 │ 0010 號函。 │ │ │ │3 上市上櫃公司背書保│6 86.2.22 (86) 台│ │ │ │ 證金額達上市上櫃公│ 財證 (六) 第 │ │ │ │ 司背書保證處理要點│ 00669 號函。 │ │ │ │ 第五點規定之標準時│7 88.4.13 台證 (88│ │ │ │ ,應於事實發生之日│ ) 上字第 09556 │ │ │ │ 起二日內依規定公告│ 號函。 │ │ │ │ 申報,並輸入股市觀│8 90.8.10 台證 (90│ │ │ │ 測站資訊系統,發布│ ) 台財證 (六) 第│ │ │ │ 重大訊息。 │ 003888 號函。 │ └──────┴───────┴──────────┴─────────┘ 二 不定期辦理事項: 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部 90 年 11 月印製 ┌──────┬───────┬──────────┬─────────┐ │ 有關事項 │申請 (報) 時間│申請 (報) 須檢送資料│ 法 令 依 據 │ ├──────┼───────┼──────────┼─────────┤ │ (一) 召開股│預定停止股票過│1 召開股東臨時會公告│1 公司法第 165、 │ │ 東臨時│戶開始日期前至│ 申報書 (詳附件一) │ 172 、173 及 245│ │ 會前洽│少十二日 │ 。 │ 條。 │ │ 辦公告│ ---- │2 董事會議事錄二份。│2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 。 │ │3 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公│ 46 及 47 條。 │ │ │ │ 告報紙二份。 │3 79.1.19 台證 (79│ │ │ │4 有公司法第 173 條│ ) 上字第 0704 號│ │ │ │ 情事者,須檢附地方│ 函。 │ │ │ │ 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4 79.2.13 (79) 台│ │ │ │ 本二份。 │ 財證 (一) 第 │ │ │ │5 有公司法第 245 條│ 00233 號函。 │ │ │ │ 第 2 項之情形者,│5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 │ │ 須附法院命令之文件│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 │ │ 影本二份。 │ 。 │ │ │ │6 如擬以資本公積及盈│6 85.12.19 台證 (│ │ │ │ 餘公積撥充資本,須│ 85) 上字第 │ │ │ │ 另檢附”資本公積及│ 27191 號函。 │ │ │ │ 盈餘公積撥充資本金│7 86.2.28 台證 (86│ │ │ │ 額計算明細表”二份│ ) 上字第 04317 │ │ │ │ 。 │ 號函。 │ │ │ │7 上市公司資料記錄表│8 87.8.28 台證 (87│ │ │ │ 一份。 │ ) 上字第 27054 │ │ │ │8 其他應檢送之附件二│ 號函。 │ │ │ │ 份。 │9 91.1.4 台證 (91│ │ │ │ │ ) 上字第 000092 │ │ │ │ │ 號函。 │ ├──────┼───────┼──────────┼─────────┤ │ (二) 股東臨│會議後十五日內│1 股東臨時會議事錄 (│1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 時會會│ │ 附原議程) 二份送上│ 47 條第 3 款。│ │ 議後檢│ │ 市部。 │2 75.3.08 (75) 台│ │ 送會議│ │2 改選董監事者,須檢│ 財證 (二) 第 │ │ 資料。│ │ 送選任董事、監察人│ 00248 號函。 │ │ │ │ 狀況表二份。 │3 89.6.3 台證 (89│ │ │ │3 其他應檢送之文件。│ ) 上字第 101459 │ │ │ │4 上網申報「上市公司│ 號函。 │ │ │ │ 股權分散表申報系統│ │ │ │ │ 」。 │ │ ├──────┼───────┼──────────┼─────────┤ │ (三) 主管機│預定停止股票過│1 除權除息公告申報書│1 公司法第 165、 │ │ 關核准│戶開始日期前至│ (詳附件三) 。 │ 273 條。 │ │ 增資後│少十二個營業日│2 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報│2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 洽辦除│,並於申報後二│ 紙二份。 │ 46 條。 │ │ 權公告│日內輸入股市觀│3 董事會決議紀錄二份│3 79.1.19 台證 (79│ │ (檢送│測站 │ 。 │ ) 上字第 0704 號│ │ 資料 │ │4 上市公司資料記錄表│ 函。 │ │ 1-5)。│ │ 乙份 (詳附件二) 。│4 86.2.28 台證 (86│ │ │ │5 現金增資主管機關發│ 上字第 04317 號│ │ 現金增│ │ 行價格核備函及其符│ 函。 │ │ 資停止│ │ 合規定之計算依據。│5 86.7.2 台財證 (│ │ 過戶公│ │ │ 一) 第 01648 號│ │ 告 (檢│ │ │ 函。 │ │ 送資料│ │ │6 87.7.10 台證 (87│ │ 1-6)。│ │ │ ) 上字第 20861 │ │ │ │ │ 號函。 │ │ │ │ │7 87.8.28 台證 (87│ │ │ │ │ ) 上字第 27054 號│ │ │ │ │ 函。 │ ├──────┼───────┼──────────┼─────────┤ │ (四) 股東會│預定停止股票過│1 除權除息公告申報書│1 公司法第 165 條│ │ 決議分│戶開始日期前至│ 。 │ 。 │ │ 派現金│少十二個營業日│2 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報│2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 股利後│,並於申報後二│ 紙二份。 │ 46 條。 │ │ 洽辦除│日內輸入股市觀│3 股東會決議紀錄二份│3 79.1.19 台證 (79│ │ 息公告│測 │ 。 │ ) 上字第 0704 號│ │ 。 │ │4 董事會決議紀錄二份│ 函。 │ │ │ │ 。 │4 79.5.22 台證 (79│ │ │ │5 上市公司資料記錄表│ 上字第 5486 號函│ │ │ │ 乙份。 (詳附件二) │ 。 │ │ │ │ 。 │5 86.2.28 台證 (86│ │ │ │ │ ) 上字第 04317 │ │ │ │ │ 號函。 │ └──────┴───────┴──────────┴─────────┘
附件 三: 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 (臨時) 會公告申報書 (91.1.4) 受文者: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收受者: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即暫停股票過戶) │一 │旨│。 │式 ├─┼──────────┬─────────────────────┤五 │ │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 常 │份 │公│ │召開股東 會 (開會日期: 年 月 日) 。│︶ │ │之事由 │ 臨時 │ │ ├──────────┼─────────────────────┤ │ │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 │ │告│ │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起訖日期 │ │ │ ├──────────┼─────────────────────┤ │ │ │ │ │事│ 會議主要內容 │ │ │ │ │ │ │ ├──────────┼─────────────────────┤ │ │ │ │ │項│盈 餘 分 派│ │ │ │ │ │ └─┴──────────┴─────────────────────┘ 備註:本次公告若無法將盈餘分派情形公告,請於盈餘分派欄註明預計將於 年 月 日前公告 (最遲於股東會召開前四十日) 之訊息。
附件: 1 董事會決議記錄二份。 公司名稱: 2 召集股東會之公告報紙二份。 3 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表二份。 負責人: 4 資本公積及盈餘公積補充資本金額計算明細表二份。 5 上市公司資料記錄表一份。 6 其他應檢附資料。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本欄由交易所人員填寫 ┌─┬────┬────┬──────────────────────┐ 永│ │經 理 │副 理 │ 第 組 │ │上│ │ ├──────┬─────────┬─────┤ 久│ │ │ │組長 │本公告會稿影本送請│建 檔 │ │市│ │ │ │ │ │ 保│ │ │ ├──────┤交易部 ├─────┤ │部│ │ │副組長 │ │承辦人 │ 存│ │ │ │ │ 簽 收│ │ └─┴────┴────┴──────┴─────────┴─────┘ 速件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稿)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台證 ( ) 上字第 號 經紀 受文者:各證券 商 自營 副本抄送: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股份有限公司、各證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金融資訊協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台灣 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各資 訊公司、本公司電腦作業部、企劃部。 依據:右開公司 年 月 日申報書。 總 經 理 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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