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等轉讓股票申報書表格及範例
主 旨: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 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及其等關係人轉讓股票申報書表格二種,並檢附填表 範例,請查照轉知。說 明:一 本會77.03.11(77)臺財證(二)第○○二三一號函所訂定之申報書格式 ,即日起停止使用,今後申報轉讓持股時,應依新表「填表須知」有 關規定填寫申報。 二 檢附新申報書表格及填表範例各兩種,請影印轉發貴公司各相關人員 並配合宣導使用。
證券管理法令彙編 (82年3月版) 第 76 頁
1.本筆資料,依據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83 年 11 月 15 日(83) 台財證(三)字第 02244 號函,不再援引適用。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