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證(二)字第 1148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9 年 09 月 12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54、70 條 (077.01.29)
  • 要  旨:
    證券商之業務及財務部經理人員,應具有高級業務員之資格

    主    旨:所報擬依據「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限定證券
              商之業務部 (含營業部) 及財務部經理人員,應具有高級業務員之資格,
              以加強對證券商經理人員之管理乙案,准予核備。

    資料來源:
    證券管理法令彙編 (82年3月版) 第 777 頁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