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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二字第 09401210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1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 15 條 (092.12.31)
  • 要  旨:
    指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為證券商業務人員職前
    訓練之機構,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為證券商業務人員在職訓練之機
    構

    全文內容:依據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指定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為證券商業務人員職前訓練之機
              構,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為證券商業務人員在職訓練之機構。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1 卷 124 期 15679 頁
    證券暨期貨月刊 第 23 卷 8 期 7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