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便利投資人及時取得重要投資資訊,有關上市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資訊 公開,請惠依說明二辦理。 說 明:一、上市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應注意事項,本會前於 76.9.1. 以(76)臺 財證(一)第00八五二號函告各上市公司在案。 二、應請協助辦理事項如左: (一)請於每月收到各上市公司申報之公司資金貸與關係法人或團體明細 表後,即行公開。 (二)請於每月底前就各上市公司申報之上月份資金有無貸與,及貸與總 額作成彙總表,透過資訊公開體系予以公開,並副知本會。 (三)若每月十五日前,上市公司未申報者,請協助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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