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審計準則公報第十一號「上市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核閱準則」公報, 自 76 年 3 月 31 日起實施,原「會計師核閱上市發行公司季報表暫行 要點」自該準則實施日起停止適用
主 旨:審計準則公報第十一號「上市發行公司財務季報表核閱準則」公報,業經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研訂發布,並自民 國七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實施;本會原發布之「會計師核閱上市發行公 司季報表暫行要點」自該公報開始實施日起停止適用。請 查照。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