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六條第一款規定上市者,准免辦理上市前公開 承銷
主 旨: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六條第一款之規 定上市者,准免依同準則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請 查 照。說 明:一、依本會第五九○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七三、七、二十六 (七三) 臺財證 (一) 第二○五八號函補充規 定如主旨。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