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證券期貨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臺財證(一)字第 141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8 年 07 月 12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44 條 (077.01.29)
  • 要  旨:
    釋示現金增資溢價發行新股有關規定

    主    旨:各公開發行公司申請現金增資溢價發行新股,應請依說明二規定格式,於
              公開說明書註明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撥資本之計畫,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六條及本會 78.6.21
                   (78) 臺財證 (一) 第○一二七三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次溢價發行新股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預估計畫表」乙份。

    資料來源: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