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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證券期貨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臺財證(二)字第 0020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5 年 03 月 03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44 條 (072.05.11)
  • 要  旨:
    依據財政部證券期貨管理委員會「研商證券管理作業配合事項會議」決議
    ,自 75 年 3  月 10 日起,證券經紀商應將其前一營業日之營業日報表
    、投資人買賣明細資料依規定作業方式登錄輸入電腦主機

    主    旨:各證券經紀商自本(七十五)年三月十日(星期一)起,應將其前一營業
              日之營業日報表、投資人買賣明細資料依規定作業方式登錄輸入電腦主機
              。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會七十四年十月十五日「研商證券管理作業配合事項會議」結
                  論辦理。
              二、各證券經紀商當日應登錄輸入之營業日報表有關資料,限於當天下午
                  規定登錄作業截止時間前全部輸入完畢,不得遺漏,請轉知作業人員
                  切實注意配合辦理。
    資料來源: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