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經紀商接受開戶有關帳號之規定
全文內容:為證券交易人之帳號,在曆年制之同一年內,不論原帳號使用人已否中止 交易,一個帳號請勿賦予不同之使用人,又同一使用人亦請勿賦予不同之 帳號,絕對禁止一人在一家證券經紀商開設二個帳號。
證券管理法令彙編 (82年3月版) 第 765 頁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9 年 12 月 7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