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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上字第 098170061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2 月 26 日
相關法條: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9、34 條 (097.07.30)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 47 條 (098.01.05)
  • 公司法 第 273 條 (098.01.21)
  • 要  旨:
    修正上市公司之「增資新股上市申報書」、「國內海外有價證券轉換申報
    書」及「行使員工認股權所發行有價證券上市申報書」等部分格式內容
    

    主    旨:茲修正上市公司「增資新股上市申報書」、「國內海外有價證券轉換申報
              書」及「行使員工認股權所發行有價證券上市申報書」如附件,並自即日
              起實施,請  查照辦理。
    說    明:旨揭申報書已重置於本公司網站,請至「www.twse.com.tw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文件下載」查閱。
    正    本:各上市公司
    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
              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
    相關圖表:
  • 增資新股上市申報書.DOC
  • 國內(海外)有價證券轉換申報書.DOC
  • 行使員工認股權所發行有價證券上市申報書.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