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獨立董事之規定,因公司法並無獨立董事之規定,且獨立董事及審計 委員會係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規定,故公司撤銷公開發行後,獨立董事當然 解任
全文內容:公司撤銷公開發行後,獨立董事當然解任 經洽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 年 6 月 18 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 0011787 號函略以:「考量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係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規 定,故公司撤銷公開發行後,獨立董事似宜當然解任」,又公司法並無獨 立董事之規定,是以,所詢請參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意見辦理。
經濟部商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