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修正本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 業配合事項」、「辦理有價證券信託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及「保管機 構辦理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並自 101 年 8 月 27 日起實施,請 查照。 說 明:一、配合發行人得依公司法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員工,爰修正旨揭配合事項,訂定帳簿 劃撥交付、保管、限制解除、收回/收買,暨股份註銷等作業程序, 重點如下: (一)帳簿劃撥交付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受限制權利及期間等,均係由發行人於發行 辦法訂定並予執行,爰明訂除依規定應由保管機構保管者外(如海 外外籍員工或大陸籍員工),應撥入員工開設於發行人保管劃撥帳 戶之「一般保管帳戶」,並均予以限制註記。 (二)信託保管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信託保管時,受託人如非信託業者,應於發 行人保管劃撥帳戶之「一般保管帳戶」開設信託專戶;受託人為 信託業者,得以其開立於參加人之保管劃撥帳戶為之。 2.受託人開設信託專戶或綜合信託專戶保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 於長戶名記載有、無表決權,有、無股利分配權等文字。 3.發行人應依「辦理有價證券信託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規定辦 理信託轉帳作業,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撥入受託人開設之信託專 戶或綜合信託專戶,本公司於轉帳完成後仍對股票為限制註記。 (三)證券所有人名冊處理 本公司於發行人股票停止過戶時,另編製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限制 註記相關報表通知發行人。本項作業自 101 年 11 月 12 日起實 施。 (四)限制解除 1.發行人得檢具有價證券名冊之電腦媒體,向本公司申請「一般保 管帳戶」、「信託專戶」、「綜合信託專戶」及保管機構帳戶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解除限制註記,本公司於發行人指定日期依 發行人之電腦媒體辦理解除限制註記,並通知發行人。 2.另考量發行人、信託受託人之參加人、保管機構等,有即時、個 別解除限制註記需求,爰另提供得由其操作「限制轉讓配發資料 維護」交易(交易代號 606)或「限制轉讓配發/交付資料維護 媒體傳送」交易(交易代號 606S) 通知本公司,即時解除帳戶 之限制註記。 (五)股份收回、收買 1.發行人應於其保管劃撥帳戶項下開設專戶,憑以辦理相關轉帳作 業,並由員工或信託保管之受託人檢具相關文件,向發行人、保 管機構或受託人之參加人申請將股票撥入發行人開設之專戶。 2.發行人、保管機構或受託人之參加人受理後,應向本公司申請轉 帳,經本公司放行後,由發行人或保管機構操作「控管證券存券 匯撥」交易(交易代號 A63),或由受託人之參加人操作「信託 轉帳」交易(交易代號 543),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撥入發行人 開設之專戶,本公司於轉帳完成後仍對股票為限制註記。 (六)股份註銷 發行人應依本公司「辦理封閉型受益憑證、存託憑證、特別股暨股 份註銷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註銷收回/收買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人於辦理該作業前應先解除該股票之限制註記。 二、配合實務作業,併修正無實體配合事項附表(二)有關外國發行人申 請有價證券無實體登錄作業應檢附之文件。另考量現行信託專戶之無 償或有償配股作業,實務上發行人已依該各信託分戶編號逐戶辦理帳 簿劃撥交付,爰刪除「辦理有價證券信託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第 14 條有關信託專戶之轉配作業。 三、因應前揭新增(修)作業,本公司帳簿劃撥交付作業之有價證券配發 類別新增「T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W :解除員工權利限制」; 「限制轉讓配發資料維護」(交易代號 606)及「限制轉讓配發/交 付資料維護媒體傳送」(交易代號 606S) 配發類別新增「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控管證券存券匯撥(交易代號 A63)、控管證券存券匯 撥媒體傳送(交易代號 A63S) ,信託轉帳(交易代號 543)及信託 轉帳媒體傳送(交易代號 543S) 等,有價證券類別新增「4.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並配合調整「信託轉帳申請書-代支出傳票」,惟為 避免浪費資源,各參加人仍可繼續使用其庫存舊版信託轉帳申請書, 如遇信託轉帳之有價證券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請自行於舊版 申請書「摘要」欄位加註類別。 四、上揭修正後之配合事項(附件 1)、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 2)、相 關連線交易畫面及檔案格式(附件 3),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證券所 有人名冊檔媒體格式(附件 4),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 :http://www.tdcc.com.tw (公告事項/函文公告/函文類別/法 令規章修訂/附件)。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股務部,電話(02) 2719-5805 轉 459、493、109、221 。 正 本:各證券經紀商(含總、分公司)、保管機構、信託業、自、代辦股務機構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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