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附「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並自即日起適用,請查照。 說 明:一、為鼓勵機構投資人運用其專業與影響力,善盡資產擁有人或管理人責 任,俾增進本身及資金提供者之長期價值,本公司與台灣金融服務業 聯合總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 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共同發布旨揭守則(詳附件)。 二、本守則之相關內容請參公司治理中心網站(http://cgc.twse.com.tw )。 正 本:各上市公司、各(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 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博仲 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上市一部、上市二部(均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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