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配合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全國性繳費(稅)業務自本(105) 年 12 月 1 日起,將「基金證券費」每日最高轉帳扣繳限額提高為新臺幣 3,000 萬元,請自該日起使用新版「基金扣款轉帳授權書(全國性繳費(稅)業 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並依說明辦理相關作業,請 查照。 說 明:一、配合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及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年 12 月 1 日起,將「基金證券費」每日最高轉帳扣繳限額提高為新臺幣 3,000 萬元,並簡化銷售機構辦理客戶提高扣款限額,敬請 配合辦 理下列程序: (一)有關扣款轉帳授權書部分: 1.依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及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規範,客 戶自 12 月 1 日起申請辦理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業 務,需填具本公司新版「基金扣款轉帳授權書(全國性繳費(稅 )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詳附件),辦理每日最高轉帳 扣款限額為新臺幣 3,000 萬元之授權轉帳作業。 2.有關舊版扣款轉帳授權書,為辦理每日最高轉帳扣繳限額為新臺 幣 500 萬元之授權轉帳作業,並考量銀行作業時間,故本公司 僅受理至 11 月 18 日為止,自該日後即可受理新版扣款轉帳授 權書之收件,惟將延至 12 月 1 日向銀行提出申請。 (二)有關系統功能部分: 1.自 12 月 1 日起本公司將配合新版扣款轉帳授權書之申請,辦 理每日最高轉帳扣款限額為新臺幣 3,000 萬元之授權轉帳作業 ,銷售機構上傳客戶扣款帳戶核印作業之扣款授權書核印建檔傳 檔媒體格式,毋需變動。 2.使用全國性繳費(稅)銀行帳戶扣款者,依原單筆申購金額最高 為新臺幣 500 萬元辦理,單筆申購金額限制不變。 二、有關前揭新版扣款轉帳授權書,銷售機構自 10 月 20 日起可至本公 司業務部購買;另 貴公司持有之舊版授權書,可於 105 年 12 月 底前至本公司業務部辦理換領事宜,或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及下載, 網址:http://www.tdcc.com.tw(公告事項/函文公告/函文類別/ 其他/附件)。 三、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基金暨國際部(02)2719-5805 分機 485、143 。 正 本:基金銷售機構 副 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復興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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