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增列已上市之 12 種指數股票型基金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標的證券, 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本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 11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旨揭已上市之 12 種指數股票型基金分別為「富邦香港 H 股證券投 資信託基金」、「台新 MSCI 新興市場國家傘型 ETF 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之台新 MSCI 中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台新 MSCI 新興市場 國家傘型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新 MSCI 台灣單日正向 2 倍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台新 MSCI 新興市場國家傘型 ETF 證券投 資信託基金之台新 MSCI 台灣單日反向 1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富邦富時歐洲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低波動 ETF 傘 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臺灣低波動精選 3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低波動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美國標普 500 低波動高 股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全球收益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之復華 1 至 5 年期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 全球收益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復華富時不動產證券化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元大標普金日傘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元大標普日圓 ER 單日正向 2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元大標普金日傘 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元大標普日圓 ER 單日反向 1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 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金日傘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 單日正向 2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二、目前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標的證券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及境外指數 股票型基金共計 90 種,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