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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上二字第 110170343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10 月 07 日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第 10 條 (110.06.11)
  • 要  旨:
    增列已上市之 2  種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
    含牛熊證)標的證券,並自即日起實施
    

    主    旨:增列已上市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含牛熊證
              )標的證券,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本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 10 條規定。
    公告項:一、增列已上市之 2  種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
                (含牛熊證)標的證券:
              (一)富邦富時越南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代號:00885)。
              (二)富邦台灣核心半導體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代號:00892)。
            二、增列後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含牛熊證)標的證券之指數股票型基
                金共 102  種,詳如附件。
    相關圖表:
  • 附件.PDF
  • 附件.XLS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